限寄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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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[ 2008-9-23 14:45:25 ]
国际速递禁限寄物品规定 禁止寄递下列各种物件物品: 1、 有爆炸性、易燃性、腐蚀性、毒性和放射性的各种危险物品,如雷管/火药/爆竹/汽油/ 酒精/煤 ? 油/桐油/强碱/农药等。 2、 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,如鸦片、吗啡、可卡因等。 3、 国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递的物品,如军火、武器、我国货币等。 4、 容易腐烂的物品,如鲜鱼/鲜肉/鲜蛋/鲜水果/鲜蔬菜等,但经过加工制作,已经干燥或者制成罐 ? 头食品,不在此限(寄达国另有规定的除外)。 5、 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,如尸骨、未硝制的兽皮、未经药制的兽骨等。 6、 反动报刊书籍、宣传品和淫秽或有伤风化的物品。 7、 各种活的动物。 8、 印刷用过滤布(印刷丝网)/高尔夫球杆/菲林/偏光片/医疗仪器/医疗材料(输液管/针头)